关于做好2008年度
转正定级和初认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我院2007年接收的各类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需考核并办理转正定级和初认专业技术职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正定级规定:
1、毕业生见习期满一年,考评合格者,应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2、对考评不合格的毕业生,可以视情况延长见习期半年至一年或终止聘用合同。
二、初认专业技术职务规定:
1、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认定“员”级;
2、大学专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认定“助理”级;
3、大学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认定“助理”级;
4、获双学士学位后,认定“助理”级;
5、获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减1年),认定“中级”;
6、获博士学位后,认定“中级”;
7、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满2年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可以认定“副高级”。
上述各类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由所在工作部门和学院人事处对其德、能、勤、绩等进行全面考核,认为合格、并同意办理转正定级后方可初认。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我院实验岗位人员初认专业技术职务为“助理实验师”,专兼职教师人员初认专业技术职务为“助教”。
三、转正定级及初认专业技术职务办理程序:
1、本人对照条件,提出申请。
2、认真总结履行职责情况,按要求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正规全日制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各一式二份)。
3、由本人所在部门就其见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教学、科研、管理、承担社会工作等履行职责情况全面考核,提出转正定级和初认意见(“所在部门考核鉴定意见”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要对是否同意转正定级和初认“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提出明确意见)。
4、学院研究确定。
四、有关说明
1、本科毕业生见习期满一年,申请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同时办理初认专业技术职务手续(填写《正规全日制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2、专科毕业生见习期满一年,申请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转正定级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再申请初认“助理”级职务。
3、硕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不实行见习期制度,不存在转正定级的问题,无须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硕士学位获得者,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减1年)可申请初认“中级”职务,也可按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规定,申请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具体按当年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规定执行)。
4、本次主要办理我院2007年接收的本科毕业生的转正定级和初认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其他时间段接收的毕业生,已办理了转正定级,但未办理初认专业技术职务手续的,现达到初认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可向人事处提出申请,办理初认(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手续。
五、个人报送材料内容
1、《高等学校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一式二份;
2、《正规全日制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
六、时间安排
9月3~5日 部门对转正定级人员进行考核,填写考核鉴定意见;
附件:(请到人事处“师资建设”网页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