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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落实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省级培训对象的通知

湘教通〔2017〕194号

各市州教育(体)局、有关高职院校:

根据我厅《关于做好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523号)、《关于公布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基地遴选结果的通知》(湘教职培办〔2016〕5号)有关安排,现就落实2017年职业院校教师省级培训对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名额

1.职业院校专业(群)带头人培训。计划人数为280名。培训对象为中、高职院校专业(群)带头人。

2.职业院校公共课骨干教师培训。计划人数为440名,培训培训对象为中、高职院校公共课骨干教师。

3.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技术技能培训。计划人数为160名,培训对象为中、高职院校相应专业教师。其中,高职各项目培训对象所在专业及要求如下:(1)数控设备智能远程诊断技术:培训对象为高职院校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电气自动化技术等专业骨干教师,应具有一定的机电设备电气控制、故障诊断与维修、软件编程等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基础;(2)虚拟现实(VR/AR)技术:培训对象为高职院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数字展示艺术、动漫制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等专业骨干教师,应具有一定的PS、3D或影视后期制作知识与操作技能,或C#或JS编程知识和多媒体应用设计制作能力。

4.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培训。计划人数80名,培训对象为中职学校教师(含专业课、实习指导课、公共课教师)。

5.职业院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计划人数为540名,培训对象为中职学校教师(含专业课、实习指导课、公共课教师)。

分项目详细计划见附件1。其中,中职教师培训项目,根据市州需求情况结合年度培训计划总数,将培训指标分配至市州,具体见附件2;高职教师培训项目,专业(群)带头人、公共课骨干教师培训分项目各分配1个指标,技术技能培训项目,根据各校专业开设实际情况,每个专业分配1个指标。

二、推荐与报名办法

1.推荐办法

(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对象推荐工作,由各市州统筹组织,所有培训项目均按分配的培训指标数推荐,并填写《2017年度职业院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推荐汇总表》和《2017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省本级培训推荐汇总表》(附件3、4)。

(2)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对象推荐工作,由学校统筹组织,所有培训项目均按给定的培训指标推荐数,并填写《2017年度高职院校教师省本级培训推荐汇总表》(附件5)。

(3)汇总表由市州教育(体)局、高职院校盖章后,于2017年6月10日前报送至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与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阚柯,联系电话:0731-84402943,地址:长沙市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厅西院科研大楼807室,邮编:410005),同时将电子文档(excel文档)发至邮箱:hnjspx2012@163.com

2.报名办法

(1)我厅汇总各市州、高职院校推荐情况后,对推荐的培训对象进行资格审核,最终确定参加本年度培训的教师名单,并分别反馈至送培市州和高职院校。

(2)培训对象确定后,由培训基地通知相关教师在“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管理系统” (网址:http://hvtt.hnedu.cn/)填写注册信息,并报名。

三、培训经费

1.中、高职院校教师省本级培训的费用(含食宿费)由我厅承担,并下拨至培训基地。

2.教师参加培训的相关差旅费按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四、工作要求

1.各市州教育(体)局、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培训对象落实工作,切实按照各培训项目要求将培训对象落实到人,并及时调整参培对象的相关工作,确保参培教师能集中精力完成培训任务。培训对象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要切实加强对参培教师的基础培训,以及培训前的相关教育和培训期间的管理。培训期间,各市州和职业院校应有专人实时登录“职教新干线”的“教师培训”管理空间(http://www.worlduc.com/SpaceShow/index.aspx?uid=3054)和“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管理系统”( http://hvtt.hnedu.cn/),了解参培教师培训情况。

2.各培训基地要积极联系合作单位,充分做好场地、设备、工具、材料以及其他各项开班准备工作。报名结束后,除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项目外,其他项目一律在7月15日左右全部开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项目线上、线下培训时间,由省职教培考委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3.参培教师要珍惜培训机会,端正培训态度,明确培训目的,按时按要求参加培训,并认真遵守培训基地相关要求。培训地点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一律不准请假、不准缺席。对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在相关基地报到后擅自离开或因违纪违规被责令终止培训者,将向其所在学校及主管部门发函通报,视其程度建议给予必要的处理或处分,并视同该教师已享受免费培训机会,再次参加相关培训,全部费用由教师个人承担。


附件:1.2017年度省本级培训计划安排

2.2017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省本级培训计划分配表

3.2017年度职业院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推荐汇总表

4.2017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省本级培训推荐汇总表

5.2017年度高职院校教师省本级培训推荐汇总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5月25日

附件下载: 湘教通〔2017〕194号 附件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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