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高技能人才专家和技工院校
职称评委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各技工院校、高职院校:
为加快推进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工作,我厅计划组建全省高技能人才专家库,并按省职改办要求补充完善我省技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评委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高技能人才专家库
从技工院校、高职院校和企业中选取优秀的高技能人才专家组建高技能人才专家库,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技工院校改革与发展提供专业指导与服务。
二、补充完善技校教师系列“高评委”评委库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清理补充完善高级职称评委库的通知》湘职改办〔2012〕3号文件要求,为加强评委队伍建设,对我省技校教师系列“高评委”评委库进行补充完善。
一是扩大评委库规模,使技校“高评委”评委库评委数量达到100人以上;二是调整评委结构,行政领导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得进入评委库,45岁以下的中青年专家比例不少于30%。
“高评委”委员的认定工作,按照个人自愿申报、所在单位推荐、省技校教师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原则和程序进行。
三、推荐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从事本专业工作一般在15年以上,博士学历可放宽到8年,担任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年以上,符合本专业相应级别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三)学术造诣深、知识面广,在本专业(职业)有较高的知名度,熟悉本专业(职业)的国内最新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
(四)具有指导和培养高、中级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能力,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全面掌握本专业(职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
(五)政策观念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相关纪律。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专家和职称评委的推荐工作,坚持标准和条件,把业务水平较高、职业道德良好、处事公道正派、群众和业内认可的优秀专家推荐上来。原来已经纳入技校教师系列高评委评委库的评委因为信息资料不全,此次需重新填报。
联 系 人: 常 婷 王 融
联系电话:0731—84900041 0731—84900096
邮 编:410004
地 址:长沙市青园路18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附件:1、湖南省高技能人才专家评委推荐表
2、湖南省高技能人才专家评委推荐花名册
附件全部表格下载:附件表格共2个.doc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湖南省高技能人才专家评委推荐表》和《湖南省高技能人才专家评委推荐花名册》(见附件),单位盖章后于2012年11月18日前分别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到学院人事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459856509@qq.com
附件1:附件表格共2个.doc
湖南省高技能人才专家评委推荐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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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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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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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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