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文件精神,我院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已启动,现就我院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在我院任教的在职人员。
二、申请人员条件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3、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申请人员,不需要参加普通话测试;
4、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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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月15-16日:个人网上申报。按教育部的统一部署,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4月15-16日为网上申报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左侧“网上申报”图标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别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的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份。(如有信息填报错误,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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