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省级教学名师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相关单位:
根据湘教通[ 2010]136 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省级教学名师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院教学科研第一线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二、推荐基本条件和要求
1、政治素质好,能积极奉献,团结合作;
2、教学科研能力强,初步明确了自己的主攻方向,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成绩较突出,为校内、省内同行所公认;
3、较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计算机及现代仪器设备
操作应用能力较强;
4、具备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5、具备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有5年以上的高职高专教学经历,且具有一定的企业工作经历和行业影响力,并以专业教学工作为主,其它条件参照《湖南省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部分)》执行。
三、推荐名额
各系(部)限推荐1名省级教学名师。
四、推荐选拔程序
1、各系(部)认真学习贯彻推荐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与要求,保证本次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填写(1)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2)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五份;(3)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其它的材料准备按湘教通[ 2010 ] 136号的要求办理。
3、各系(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召开系(部)务会议,初步确定本单位候选人。
五、材料申报
各系(部)将本单位确定的候选人的材料(含电子稿)于2010年5月5日前交人事处(湘教通[ 2010 ] 136号文件及表格可到人事处师资建设网页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