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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1.负责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合同管理、成果管理、以及重大项目的运作及管理等工作。

2.负责建立动态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管理平台,指导、督促二级学院深化产教融合,做好校企合作项目跟踪、督查、协调、评估、考核等工作。

3.负责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的联系和沟通,了解有关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政策和优惠措施,拓宽合作渠道。

4.负责制定学校中长期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策划并提出各种开展校企合作的意见、建议、总结,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5.负责指导和协调二级学院校内外实习基地及产业学院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的新途径、新模式。

6.负责协调学校以校企合作为主的对外合作工作,负责收集和统计全校校企合作信息,整理和汇编校企合作相关资料,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7.履行湖南化工职业教育集团秘书处的职责。

8.抓好相关制度建设;负责部门职工的思想政冶教育、政策法规水平提高和业务能力提升等工作。

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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