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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职能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07-18

工会办公室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工会专职干事2人。

具体分工及职责如下:

一、主席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指示、决议,积极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权益。

2、根据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部署,制定院工会年度工作计划,经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

3、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议,向上级工会和院党委汇报工作。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

4、抓好教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维护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并按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开展各项活动。

5、组织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先进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6、关心群众生活,组织教职工开展互助活动,搞好困难补助工作,协助行政办好集体福利事业。

7、掌握工会经费、会费的开支情况,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工会财务制度,督促有关人员做好工会财产的管理工作。

8、自觉接受和维护院党委的政治领导,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理顺工会系统以及与其它部门的关系,搞好互相协作。

9、完成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工作。

二、副主席职责

1、根据上级工会组织、围绕党政工作要点及学院中心任务,结合实际,协助工会主席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及工作条例。

2、认真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工作的有关指示、文件,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

3、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并及时向学院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同有关部门切实解决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

4、参与学院行政关于学院规划和有关涉及教职工利益的政策和规定,并就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与学院领导进行协商、研究解决。

5、做好双代会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筹备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代表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情况。

6、组织好群众性的、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的文体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工的健康水平,为教学、科研服务。

7、做好分管范围的日常工作。

8、协调工会本部门、各分工会之间和其它部门的工作。

9、努力完成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专职干事职责

1、起草工会工作计划、文件、总结材料,收发文件,同时负责上报、下发材料和统计报表工作。

2、负责工会、双代会会议的通知、报到和记录工作。

3、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4、了解工会计划的执行情况。

5、负责工会和双代会各项材料、文件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6、负责工会各类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7、协助工会组织、文体、教学委员搞好各项工作,兼职工会财务出纳工作。

8、完成上级工会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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