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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一、督导机构和管理

设立督导处(质量管理办公室)督导处(质量管理办公室)是在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指导主管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其主要任务是:对学校党政处室、二级学院、教学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指导。通过行政督导、教学督导、项目督导和常规检查等方式,落实学校党政工作要点,保证学校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和工作目标的实现。

督导处(质量管理办公室)有督导科和质量诊改科,处长、副处长各1名、科长2名。学校督导员分为专职督导员和教学督导员,督导员原则上按与学生人数比例1:1000配置

专职督导员由组织人事组织选聘、教学督导员由二级学院及教学部门在本单位在职骨干教师中推选,校长办公会议审批长颁发聘书。学校督导员每届任期2年,可连聘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学校督导员提出辞呈须经学同意并收回聘书,同时增补新的成员,因故不能履行督导工作职责者,可提前解聘并收回聘书

二级学院和教学部门成立教学督导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学部门教学负责人任组长,学校教学督导员任副组长,其成员一般为5-7名,由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中产生,二级学院和教学部门第一负责人提名,部门会议通过,报督导处(质量管理办公室)、教务备案。组长负责本部门教学督导及质量监控全面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组织并完成课堂教学督导听课工作,全面落实学校听课制度,对每位任课教师的督导听课检查每年度1至2次,其听课评价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重要依据之一。二级学院和教学部门教学督导组接受督导处(质量管理办公室)指导开展工作。

二、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学校全面督导的工作制度,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学校行政、教学、项目督导工作计划。

2.负责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落实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实施方案,为建立常态化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机制当好参谋并提供决策依据。

3.对学校各部门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和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分担任务的完成情况开展督查。

4.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督导工作, 监管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质量,完成高等职业院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撰和报送工作

5.负责学校行政管理、安全管理、服务管理、资产管理全过程全方位督导工作,监测学校平安校园建设状况。

6.负责督导处部门网页和“质量诊改”空间管理及部门宣传、督导通报、质量报告工作。

7.受理并及时处理对学校教育教学及行政工作的举报、投诉。

8.对工作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9.组织开展教师教案检查工作,形成教师职称评定所需数据库。

10.监测师德师风、校风学风水平,形成建设性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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