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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总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学院安全防范,确保教学和其他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实行总值班检查制度。

1、院、处两级领导干部参加学院总值班。

2、每班安排2名领导干部代表学院处理夜间在院内发生的情况。

3、总值班的职责时督促、检查学院各值班点的工作,巡查学生晚自习纪律和教室、宿舍、办公室的安全;传呼电话;负责处理接待工作。

4、学校发生紧急情况或重大问题,总值班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情况并按院领导意见办理。遵守值班纪律,总值班人员不得带小孩值班,不得在值班时间聊天、打牌、下棋等,不得将值班室钥匙随意交与他人,不得擅离值班岗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参加值班者,必须与同班人员打招呼。

5、作好值班记录。在值班期间接到的公务电话、信函和学校发生的重要情况以及处理情况等均应作好记录,以被备查阅。

6、作好交接班工作。值班期间发生的情况如有未尽事宜,应与下班作好交接。

7、总值班时间:晚上700——1100,星期六、星期日白天和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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