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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2016年度健康寿星的通知
各位离退休同志: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父(母)贤子(女)孝、家庭和睦、心平气顺的和谐氛围,提升离退休职工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提升家庭品质,推进和谐化院建设,拟在全院离退休职工中开展评选健康寿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康寿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纪守法。
2、关心和支持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理解和支持学院领导的工作。
3、积极锻炼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生活自理,行走自如,无生重大疾病。
4、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全年参加集体活动至少一次以上。
5、至2016年8月年满80岁(含80周岁)以上者(男女不限)。
6、性情开朗,乐观向上,家庭和睦,对生活满腔热情,年龄较大者优先。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健康寿星的范围是2016年8月底在册年满80岁(含80周岁)的离退休职工;名额按所属范围人数15~20%的比例评选。
2、2013年已获学习之星、健康寿星、和谐家庭之星人员和2014年、2015年已获健康寿星人员今年不参评。
三、评选办法
1、各申报人对照评选基本条件自行申报,填写申报表,认真总结一年来(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情况,申报时需在申请表中撰写100~3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材料。
2、支部对照评选条件调查核实。
3、离退休工作处认真审定后于2016年重阳节活动时予以表彰。
四、时间安排
1、9月5日以前各申报人将申报材料交离退休工作处,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申报表可到离退休工作处领取或到离退休工作处网站“服务信息”栏下载)。
2、9月9日—9月11日支部对照评选条件调查核实。
3、9月12日前报学院离退休工作处。
离退休工作处
二O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健康寿星”评选申报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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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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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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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填写不下,可以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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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调查核实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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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工作处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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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职教大学城智慧路118号[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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