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通报5起中小学校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等问题典型案件

     近日,郴州市纪委通报5起中小学校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等问题典型案件。
    1.桂阳县10所中小学校校长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或在征订教辅材料中谋取私利的问题。浩塘镇中学在教辅材料征订工作中,未遵循学生自愿购买、自主选择的原则,强制学生购买工具书,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对此,该校原校长肖阿敏负有直接责任。另外,桂阳二中、鹿峰中学、正和镇中心学校等9所学校原校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征订工具书类教辅材料方面为桂阳县某书店谋取利益,收受该书店财物达100余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浩塘镇中学原校长肖阿敏、原校长肖爱新、正和镇中心学校原校长尹海兵等3人被党纪立案;鹿峰中学原校长廖小龙、桂阳二中校长吴清武、龙潭中学校长徐成松、蒙泉学校校长龙彪、蓉峰完小原校长邓兵、东风学校原校长傅前进、城南完小原校长郑启琅、荷叶中心学校原校长卢波钦等8人被党纪立案和刑事立案。以上被立案的11人中,肖阿敏、尹海兵、廖小龙、邓兵、傅前进、卢波钦、肖爱新等7人已被免去原任校长职务。
    2.北湖区十一完小违规收取教辅材料折扣款等费用的问题。2014年下学期开始,十一完小自办校报,校报印刷费在学校行政账报销,该校向每个学生收取校报费每期5元,共收取1.83万元。2014年下学期至2016年上学期,十一完小将每学期收取的教辅材料、校服、直饮水等供应商折扣款、劳务费、代办费等共计12.85万元置于账外。对此,原校长葛德发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报账员陈荣辉负有直接责任。葛德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陈荣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资兴市一中违规超额收取资料费的问题。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资兴市一中高三年级组违规向高三学生超额收取资料费6.73万元,违规向高三学生收取质检费8.8万元、毕业生整档费3.13万元,且财务管理不规范。对此,资兴市一中高三年级组组长黄资林负有直接责任,资兴市一中副校长罗建国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罗建国和黄资林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安仁县教育局退休干部段朱你违规销售教辅材料的问题。2017年上学期,段朱你低价从长沙市书商彭某处征订了一套教辅材料《中考专题突破卷2017》,以每套50元(7册为一套)的价格销售给安仁县18所学校,共销售2.06万册。安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段朱你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0.17万元。段朱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苏仙区八中教师李春林违规编印销售教辅材料的问题。2016年,李春林在本校印制初三复习资料《道德与法制课》920套,每本18页。其中,本校初三使用460套,未收费;向苏园中学、市十一中、市十二中等学校销售459套,每套收取4元,共收费1836元。李春林受到诫勉问责处理,违规销售所得全部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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