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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化学工程系党总支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为了使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了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以保证新党员的整体素质,根据系党总支的具体情况,特制订出化学工程系党总支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如下:

1、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信仰共产主义,承认党纲党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有明确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了解,积极要求入党,工作积极,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或团支部)推荐、听取“3+1”导学小组(或教师党员联系人)意见、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将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上报党总支备案,并在入党积极分子本人所在班级或全系公示。

3、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由各党支部负责组织,由各班级“3+1”导学小组具体实施。党员联系人不属于化学工程系党总支的,由支部书记与该党员联系人协商实施。

3、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除“3+1”导学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考察外,各党支部还应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至少一次谈话考察,每次应将谈话考察的情况如实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或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4、确定重点培养对象。每学期期末,各党支部要从已经至少培养考察了6个月(一年级新生可放宽至3个月)的入党积极分子中筛选出一批政治素质好、学习认真、工作积极、在学生中有一定影响力的人作为下一学期发展党员的重点培养对象。各班重点培养对象的名单由该班级“3+1”导学小组、团支部书记和已有的学生党员共同确定。各支部将各班重点培养对象名单汇总、审核,将最终结果上报系党总支,并在相关班级公示。党支部、党总支要督促“3+1”导学小组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和考察。

5、确定发展对象。每学期初,各党支部要从重点培养对象中通过严格审查并在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出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并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确定为发展对象者,原则上应经过了至少一年的培养考察。

 

                                       化学工程系党总支

                                        201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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