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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文件

后勤管理规章制度

关于印发《澳门永利官网进入后勤管理规章制度》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后勤管理,强化学校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重新制定和修订学校后勤管理规章制度(附件13条),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澳门永利官网进入后勤管理规章制度(共13条)

目 录

一、     澳门永利官网进入水电管理制度

二、     澳门永利官网进入物业管理规定

三、     澳门永利官网进入学生公寓家具及公共设施的管理制度

四、     澳门永利官网进入学生公寓水电管理实施细则

五、     澳门永利官网进入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六、     澳门永利官网进入校园绿化美化管理制度

七、     澳门永利官网进入物资采购及管理制度

八、     澳门永利官网进入食堂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九、     澳门永利官网进入餐饮管理基本要求及考核细则

十、     澳门永利官网进入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十一、 澳门永利官网进入学生因病缺勤登记与病因追查制度

十二、 澳门永利官网进入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

十三、 澳门永利官网进入预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一、澳门永利官网进入水电管理制度

水电是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师生生活等最基本的必不可缺少的物质资源。为加强管理,保证水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合理使用,减少浪费,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使全体师生养成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依据《电力法》、《水资源管理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校的水电设施包括水龙头、水电表、阀门、管道、消防栓、灯泡、日光灯、插座、开关、路灯等,是学院固定资产的一部分,由后勤处和使用部门共同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及维修申报,后勤处负责维修和安全检查,并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第二条 学校水电管理部门应认真抓好对全校供水供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水电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巡视制度,确保安全供水与供电,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对于突发性故障,水电管理部门必须立即组织抢修,确保尽快恢复供水供电。

第三条 水电管理人员应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明确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严禁以权谋私,违者从严处理。

第四条 水电管理人员有权到各部门各用户检查用水用电情况,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其正常工作,严禁以任何借口对水电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保障水电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水电设施维修管理,采用计划维修、巡回检修和用户报修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1 .自然损坏的设施,必须有旧物存在,经维修人员验证后,交旧领新,予以维修更换,没有旧物存在,按人为损坏或丢失论处。

2.人为损坏的设施由责任人员负责修复或支付维修费用后方予维修。丢失的水电设施应按市场价赔偿,并支付安装费用,如人为损坏且无法修复的按丢失论处。

3.公共场所水电设施自然损坏,由使用部门及时申报,由后勤处维护或更换。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赔偿,查不到责任人的,由使用人分摊损失。

  第六条 任何部门或个人一律不准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热器具烧开水(另有规定的除外)、做饭、取暖或其它非办公的大功率用电设备,违者没收电热设备,并给予通报。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或特殊行业(医疗)等使用电热器具者,必须报校领导批准,后勤处备案,方可使用,否则按违规论处。

  1. 所有人员必须按水电设施的设计功能正确使用,禁止私拉乱扯电线和管线,因违章使用而导致设施损坏的,由责任人所在单位追究其责任,拿出处理意见,经院领导批准后由后勤处维修。

  2.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等照明用电设施,均由学校统一安排,禁止擅自加装电灯或加大功率。未经批准者,没收用电设施,造成损坏的,按违章使用论处。

  第七条:不准随意安装和变更用电、用水设施或私拉乱接电源、管线,确有需要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报后勤处核查,由后勤处安排水电维修人员协助指导进行规范安装,施工完成后务必通知后勤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外来安装维修人员必须向各楼栋管理人员出示后勤处证明方可进入各楼栋实施安装与维修,违者责令恢复,造成事故者除赔偿损失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水资源管理法》处罚。

  第八条 各承包户用水、用电均按表计量,按商业用水用电价格收取水电费,如遇国家水电价格上调,水电费按政策文件作相应调整后的价格收取。各用户应依法用水用电,不得从事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的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实施窃水窃电。若发现偷用水电,一次罚款500元,两次两倍,依次类推。用户水电表出现误差或损坏,应及时申报后勤处,由后勤处派人送去校验或更换新表,费用由用户自理,无故不报者,水电费按历史最大用量2倍收取。不准私自更换与改动水电表,违者按偷用水电论处。

第九条   承包经营用户窃用水、电量按下列方法计算确定。

1.在学校供水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管接线用水用电的,所窃水量按用户历史最大日水用量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确定、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确定;

2.以其他形式窃水、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所标定电流值(对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所窃水量按相应口径水表单位时间最大流量乘以实际窃用时间计算确定。

3.窃用水、电时间无法查明时,其窃用时间至少以一百八十天计算,对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4.窃用学校水电者,除按上述规定补交水电费外,还应承担补交水电费三倍的违章使用水电费。对拒绝承担违章责任的,水电管理部门将依相应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5因违章用水用电或窃用水电造成水电设施损坏的,责任者必须承担水电设施的修复费用或进行赔偿。因违章用水电导致他人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受害者有权要求违章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第十条 水电设施损坏,由使用部门或各栋楼管员及时申报维修,维修后进行验收签字,各栋楼管员要加强责任心,认真检查公共场所水电设施情况,若异常请及时报修,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室内无人工作空调照开的现象,做到人离灯灭,人走水停。后勤处不定期进行检查,违规现象进行通报,造成损坏的,按违章使用论处。

第十一条 空调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1、中央空调开启温度:夏季室内温度高于28℃时开启制冷系统,冬季室内温度低于10℃时开启制热系统。

2、中央空调开启时间为8:00-18:00,其他时间确需使用的,必须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3、空调使用时室内温度设置要适中,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2℃。

4中央空调运行期间请关好门窗下班前必须关闭空调,严禁室内长时间无人空调照开。

5、由于空调使用不当,造成空调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学校将追究使用者责任。如发现空调效果不好、漏水、有异常响声、异常气味等故障,应及时向后勤处报修。

6中央空调由招聘的专业维保公司指派专人驻校负责维修维保工作,并做好维护记录,确保空调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后勤处管理人员进行调控并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学生宿舍用水用电按《学生公寓水电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监督水电用户遵守学校水电管理的规章制度。对检举、查获窃用水、电或违章用水、电的有关人员应予奖励,其奖励办法由学校相关部门另定。

第十四条 水、电费各种赔偿或罚金,均按后勤处开具的交费通知单,到学校财务处按时交纳赔偿或罚金。

澳门永利官网进入物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物业管理工作,保障教学、科研、师生生活的顺利进行,营造安全、卫生、舒心的校园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和省、市有关物业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校物业是指学校的所有建筑及其附属建筑物、公共设施、周边附属场地等。

第三条 学校物业管理,是指由学校按照物业管理规定,对学校建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公共区域绿化养护等。

第四条 物业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并由归口部门制定管理细则。学生宿舍由学工处管理;消防、安保设施由保卫处管理;食堂、商业网点、经营场所由经营者管理;室内设施由各二级学院或各处室管理,其他公共建筑及附属物、公共设施、公共区域等由后勤处管理。

第二章 物业管理监管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监管领导小组,由分管后勤的副校长为组长,后勤处、学工处、保卫处、财务处、审计处、资产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后勤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监管领导小组代表学校行使监督管理职责,享有《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业主的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第六条 后勤处职责

(一)负责学校物业管理工作;加强巡视,定期督查物业服务情况;

(二)及时了解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建议,受理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事宜;

(三)协调维修工作,监督和检查物业的维修和保养情况;

(四)负责外包物业管理费用的预算、支付审核。

(五)负责制定、修改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 保卫处职责

履行指导、巡查监督消防安全和公共秩序维护管理方面的工作,保障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协助后勤处处理区域内违反学校规定、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事宜,配备消防器材,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协助公安部门为安全事故提供法律和事实依据。

第八条 学工处职责

代表学生履行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管职责,协助处理学生公寓室内维修等有关事宜,参与对后勤管理处物业管理工作的定期考核。

第九条 各二级学院与教务处职责,

负责室内教学实验设备维护维修、安全生产及卫生保洁工作,负责室内物业管理设施的报修并协助后勤处进行维修工作。

第十条 基建处职责

履行协调、督促承建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承建建筑物或设施进行维修保养的职责。

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

第十一条 物业属学校公共资源,除学校统一分配或规定,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学校物业。

第十二条 物业使用人不得将资源转租、转借。

第十三条 物业使用人必须遵守学校和后勤处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维护物业整洁。管理区域禁止饲养宠物、家禽,禁止不经批准随意设立各类永久性的设施。宣传广告、宣传横幅等必须经党委宣传部批准,方可张贴、悬挂。未经批准或未办理相关手续张贴悬挂的广告横幅,保卫处会同后勤处有权根据学校规定对其进行撤除、清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除学校统一规划的商业经营网点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从事经营活动;宣传或公益性的临时摊点,须经学校书面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保卫处会同后勤处根据学校规定对违规活动进行撤除、清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 物业使用人如需对教学实训实验室进行改造安装用电用水设施设备,请先与后勤处联系检查水电管路负荷承载情况,在水电工的指导下接通水电,施工完工后清理好现场,施工垃圾原则上由施工方运出校外。

第十六条 管理区域内应禁止的行为

(一)乱拉电线、乱接电源、私改线路;

(二)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有毒物品;

(三)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电热壶、电热杯、“热得快”、酒精炉、煤油炉、取暖器;

(四)焚烧废纸、垃圾,乱扔烟头。

第十七条 学校各部门应协助做好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保卫处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四章 物业维修管理

第十八条 维修范围

(一)建筑物本体。主要包括:基础、承重墙、柱、梁、屋顶、楼板、天棚、墙面、地面等。

(二)共用部分。主要包括:楼梯间、配电间、电梯间、开水间、洗漱间、沐浴间、卫生间、大厅、走廊、通道、通道门、防火门、玻璃门窗等。

(三)共用设施。主要包括:变电室、自来水加压站、配电室、电梯、热水系统、开水系统、共用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开关、消防设施、相关机电设备等。

(四)公共设施、附属建筑和构筑物。主要包括: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阀门井及排水沟、台阶、停车场、附属场地、场地景观设施等。

(五)室内设施。主要包括:教学行政办公室、实验室、教室、学生公寓室内的各类办公设施、生活设施等。

第十九条 维修责任

(一)保卫处负责范围及项目

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定期更换。协助后勤处及时处理消防管道漏水维修。

(二)学工处负责范围及项目

学生公寓内所有设施的报修及用水用电的安全管理,配合后勤处进行维修处理并验收,并如实填好维修报告单,若为人为损坏物业设施者,请督损坏者办理赔偿手续后报后勤处维修。

(三)后勤处负责范围及项目

1、公用电梯、中央空调、空气能热水系统的报检、维修、保养。

2、共用部分的维修。包括:门、锁、窗、玻璃、隔断及隔断门、浴帘、冷水管、淋浴喷头、便池(含红外控制装置)、洗手池(含红外控制装置)、水管、水龙头、冲水阀、排气扇、照明、开关、线路、墙面粉刷、贴面砖小面积脱落、地面砖小面积损坏等;

3、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已明确维护责任部门的除外);

4、公共设施、附属建筑、构筑物及周边场地的维修(其中,附属场地地面砖损坏连片不超过3平方米);

5、教室的维修(含教师休息室)。包括:门、窗(含玻璃、窗帘及窗帘轨道)、锁、照明灯、电风扇、开关、线路、课桌椅、黑板、墙面粉刷、贴面砖小面积脱落、地面砖小面积损坏等;

6、公用教学办公区、图书馆、实验室的维修。具体包括:

(1)水管、洗手池、水龙头、床、组合柜、电脑桌、椅、灯、电风扇、空调的维修;

(2)门、锁的损坏维修;

(3)室内窗户、玻璃、窗帘的损坏维修;

(4)室内插座、开关等的损坏维修。

室内维修时,更换的零配件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

(四)其它办公设备、教学仪器、实验设备等各项专用设施设备,按承建商或供应商的承诺或协议进行维修,如无维修协议,由对口管理部门负责维修。

第二十条 报修程序及维修管理

(一)开通“一号通”报修电话,并在公告栏公布。

(二)共用部分、共用设施的调校、修整、加固、小型维修维护,必须于报修后24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三)共用部分、共用设施、公共设施、附属建筑和构筑物、教室,由学校规定的责任部门定期检查并进行维修;学生公寓室内维修、教学行政办公室、教师休息室及实验室室内维修等零星维修,直接拨打“一号通”报修电话报修。

(四)建筑物本体维修、室内(含学生公寓、教学行政办公室、实验室等)天花板、墙面、地面维修,由各部门提出维修计划,向后勤处报修。

(五)凡报修后未得到及时维修的,可根据维修的不同类型,向后勤处提出投诉。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水电管理制度》及《学校卫生管理制度》为本办法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三、澳门永利官网进入学生公寓家具及公共设施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配备的家具设备和各种用品,是保证学生生活和学习必须的用品。为加强管理,防止丢失、损坏,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   学生宿舍家具及水电、空调等公共设施,一律实行责任包干

制,入住时填好物品登记表,由公寓管理员清点后交给寝室长签字验收。

二、   宿舍内所配备的家具设备及公共设施不得私自拆卸、调换、

损坏、丢弃等。

三、   保持室内外墙壁、门窗和家具等干净整洁,不得直接乱涂、

乱画、沾贴、损坏和改变原来的色彩等。

四、   对已损坏不能用的设备,要及时报告宿管人员,以便及时修

理或更换。属自然损坏的,学院正常维修。属故意损坏的除赔偿原物品费用外,行为恶劣且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罚款。赔偿费用遵照《关于丢失、损坏家具设施赔偿的规定》执行。

五、   丢失或损坏的公共设施,若原因不明与责任不清的,赔偿

费按物品现价由本室人员分摊。

六 、 学生毕业、休学或调整宿舍时,由宿舍管理员对宿舍内设备进行验收交接后方可办理其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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